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中心管理


学校及主管部门专门制定示范中心管理政策

根据教高厅﹝2016﹞3号《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管理办法》,北京科技大学成立了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建设和运行管理委员会,校级领导牵头,由校内相关管理部门资产管理处、教务处负责人、人事处、发展规划处、财务处及示范中心所在二级单位负责人组成,确定以材料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北京科技大学)为示范中心名称,审议中心的发展规划和目标、组织结构等重大事项的调整,负责日常监督管理,。

学校公开招聘和聘任示范中心主任,由新材料技术研究院副院长担任材料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主任,并报主管部门、省级教育行政部门和教育部备案。

学校及主管部门重点支持,每年设立专项经费进行示范中心基础建设

学校及主管部门在人才引进和队伍建设、自主选题研究等年度计划中对示范中心给予重点支持,组织示范中心年度考核,将示范中心建设和基本运行经费纳入学校年度预算,每年设立专项经费进行示范中心基础建设。

示范中心建立健全规章制度

材料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学校和资产管理处各项规章制度的基础上建立了实验中心的规章制度细则,包括实验教学工作规范、工作业绩标准、岗位聘任考核、仪器设备管理开放,实验室安全等制度16项规章。

中心成立教学指导委员会,从2017年起每年至少召开一次会议

材料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教学指导委员会2017年12月正式建立,由5位专家组成,经学校批准聘任4位校外专家(含1位企业专家)、1位校内专家,每年审议示范中心的人才培养目标、实验教学体系、重大教学改革项目、重大对外开放交流活动、年度报告等。

中心安全稳定运行,五年来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

材料国家级实验教学示范中心在学校、资产管理处的管理监督下,严格要求,高标准执行各项安全规章制度,广泛、频繁开展安全培训、检查,开设专门《实验室安全》课程,安排专人定时巡检,五年来未发生安全责任事故。