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通知公告

做好“中秋节、国庆节”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


《关于做好“中秋节、国庆节”假期期间实验室安全工作的通知》已发,详见OA。假期期间仍需开展实验的实验室,请填写以下链接https://jsj.top/f/zTyu6h,统计时间截止于9月24日10:00,谢谢!

另外,明天保卫处、资产处将联合开展第三季度安全检查,请各位老师做好迎检工作。

关于假期开展实验,做如下提醒:

1、放假前各实验室务必开展实验室安全自查,积极落实隐患整改;

2、合理谨慎开展实验。严格按照所填内容开展实验,不扩大实验时间、不扩大实验规模范围、未经备案不得开展实验;

3、未完成准入考试不得进入实验室;

4、假期期间学生开展实验,导师或实验用房责任教师务必在场;

5、实验过程务必遵守安全操作规程,做好个体防护,实验过程中【不得无人值守】;

6、危险性实验须有两人以上在场;

7、过夜实验时须两人以上同时在场并,经批准后方可进行,并加强安全值守和监管。